关于县(市)人武部管理的随军干部遗属随同人武部移交当地政府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 财政部 等
关于县(市)人武部管理的随军干部遗属随同人武部移交当地政府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
民政部、财政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县(市)人武部管理的随军干部遗属随同人武部移交当地政府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建委)、卫生厅(局),各军区、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1986]5号)和国务院?
旃⒅醒刖旃豆赜谧龊孟?(市)人民武装部交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86]25号)精神,县(市)人武部管理( 含代管代供的,下同)的军队牺牲、 病故干部的随军遗属要于一九八六年底前移交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管理,现将移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随军干部遗属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后的定期抚恤金(军队叫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和发放办法
县(市)人武部管理的随军干部遗属,凡按军队现行规定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今年年底以前仍由其所在的县(市)人武部按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随军的牺牲、病故干部遗属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通知》([1986]政干字第25号)和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一九八六年四月
十四日《对执行总政、总后(1986)政干字第25号通知中三个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的规定发给。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当地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原按军队规定标准领取的定期生活补助费,高于地方规定的定期抚恤金标准部分,予以保留。享受定期抚恤金的随军干部遗属,由
县、市、市辖区民政局(科)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移交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包括超出部分予以保留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所需经费从一九八七年起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按照移交地方的遗属人数及定期抚恤金额,拨给县(市)民政部门
。
二、关于随军干部遗属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后的医疗问题
随同县(市)人武部移交的随军干部遗属的医疗关系,一九八六年底以前不变。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由地方卫生部门确定其医疗关系和合同医疗单位。随军干部遗属移交后,其医疗待遇按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对不能享受半费医疗或统筹医疗者的医疗费用,由地方财政拨款解决。具
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关于随军干部遗属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后的住房和房租费补贴问题
随军干部遗属现住在部队营区的,移交后,有工作的遗属,其所在工作单位有自管房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其住房;无工作的遗属,其住房由当地政府调整解决。一时难以调整的,可暂住原房,按部队规定交纳房租,以后逐步调整。遗属住房有特殊困难的,当地政府和所在工作
单位应予以照顾。
随军干部遗属现住房凡由部队付款在营区外购买或新建的零散房屋,可随其一并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原部队尚未明确房产权的,房产归当地政府所有。
随军干部遗属移交后,住公房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住房手续,交纳房租、水电费。对无工资收入的遗属家庭的房租,由地方财政解决,所需经费分别由地方、部队的房管部门直接与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结算。
四、关于县(市)人武部管理的随军干部遗属移交民政部门管理的范围问题
县(市)人武部管理的随军干部遗属,除红军时期入伍的牺牲、病故干部的遗孀和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牺牲、病故的正军职以上干部的遗孀暂由所在的军分区(警备区、卫戍区)管理外(有工作的遗孀,其行政、工资等关系不变), 其余一律随同人武部移交给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管理。移交?
囊攀粲上?市)人武部负责编造名册,将他们的各种关系以及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标准等分别移交给当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和军分区(警备区、卫戍区)的政治机关。各地民政部门和部队政治机关应将交接情况逐级综合上报。
县(市)人武部管理的随军干部遗属移交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地方和军队的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主动协作,切实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1986年12月10日
关于印发《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洋局
关于印发《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
为了加强对填海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工作,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订了《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填海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工作,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填海造地项目和含有填海用海类型的建设项目。
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以下简称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填海项目竣工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域使用权人实际填海界址和面积、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等事项进行的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条 国家海洋局负责全国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审批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以上负责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组织单位。
第四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l、审批部门批准的海域使用权批复文件;
2、《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3、海籍调查规程、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标准、规范等。
第五条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内,向相应的竣工验收组织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
(二)施工过程海域使用动态监测报告;
(三)填海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报告;
(四)填海工程竣工图;
(五)海域使用权证书及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六)与相关利益者的解决方案落实情况报告;
(七)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受理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5日内,通知海域使用权人开展验收测量工作。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委托竣工验收组织单位认可的、具有海洋测绘或海籍测量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验收测量工作,并编制验收测量报告。验收调查工作应当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20日内完成。
承担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技术单位不得承担同一项目验收测量工作。
第七条 验收测量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和成果:
(一)填海工程竣工后实际填海界址(包括平面坐标和高程) 、填海面积测量情况;
(二)实际填海与批准填海的界址和面积对比分析;
(三)绘制相关图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八条 承担验收测量工作的技术单位进行验收测量时,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派员监督、见证。
第九条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当组织项目所在省(区、市)及市(县)海洋、土地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与填海项目无利害关系的测量专家成立验收组,对填海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听取海域使用权人、施工单位、验收测量单位等的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第十条 验收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审议验收测量单位提出的验收测量报告;
2、审查施工过程海域使用动态监测报告;
3、检查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4、对竣工验收中的主要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解决意见;
5、通过竣工验收报告,签署竣工验收意见书。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不合格:
(一)不合理改变批准范围或超出面积实施填海的;
(二)没有落实海域使用批复文件要求的。
第十二条 对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意见书签署之日起10日内,出具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
第十三条 验收不合格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海域使用权人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海域使用权人没有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移交中国海监机构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30日内,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情况及有关材料报国家海洋局备案。
第十五条 承担验收测量工作的单位弄虚作假,出具不真实结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海洋局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竣工验收工作中有循私舞弊、接受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前的填海项目,其竣工验收参照本办法执行。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赴黄热病和疟疾疫区出国人员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对赴黄热病和疟疾疫区出国人员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的通知
((88)卫防字第43号 1988年5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出国人员日益增加,许多前往国外传染病疫区的出国人员因未实施预防服药,或未持有《国际预防接种证书》,使有些出国人员被国外检疫机关强制隔离留验;有的染上传染病;有的甚至患传染病死亡,给国家和出国人员带来不应有的损失。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为加强对出国人员实施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等措施,保护出国人员身体健康和旅行方便,特通知如下:
一、对前往国外传染病疫区的出国人员实施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是防止传染病感染和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承办出国人员的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出国人员到卫生检疫所进行国际旅行健康咨询,办理《国际预防接种证书》等事宜。
二、为保护我出国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旅行方便,各卫生检疫所应当向有出国任务的单位和入出境人员宣传各国对黄热病预防接种的要求以及疟疾流行的情况(见附件),其他预防接种要求和传染病疫区在接到通知后也应及时宣传,并做好预防接种等项工作。
三、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根据出国人员前往的不同疫区,分别采取健康体检、预防服药、国际旅行健康咨询等项工作:对来自国外疫区、患有检疫监测传染病或与其密切接触者,应当采取填写健康申明卡、发给就诊方便卡或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
四、各卫生检疫所在实施预防接种中,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附件:各国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要求及疟疾情报表
各国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求及疟疾情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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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黄热病 │黄热病 │疟疾
│(一)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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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 │√ │ │√
阿尔巴尼亚 │√ │ │
阿尔及利亚 │√ │ │√
美属萨摩亚 │√ │ │
安格拉 │√ │√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 │
阿根廷 │ │ │√
澳大利亚 │√ │ │
巴哈马群岛 │√ │ │
巴林 │√ │ │√
孟加拉 │√ │ │√
巴巴多斯 │√ │ │
伯利兹 │√ │√ │√
贝宁 │√ │√ │√
不丹 │√ │ │√
玻利维亚 │√ │√ │√
博茨瓦纳 │√ │√ │√
巴西 │√ │√ │√
文莱 │√ │ │√
缅甸 │√ │ │√
布隆迪 │√ │√ │√
佛得角群岛 │√ │√ │√
中非共和国 │√ │√ │√
乍得 │√ │√ │√
中国 │√ │ │√
圣诞岛 │√ │ │
哥伦比亚 │√ │√ │√
科摩罗群岛 │√ │ │
刚果 │√ │√ │√
哥斯达黎加 │ │√ │√
古巴 │√ │ │
民主柬埔寨 │√ │ │√
民主也门 │√ │ │√
吉布提 │√ │√ │√
多米尼加 │√ │ │√
多米尼加共和国 │√ │ │√
厄瓜多尔 │ │√ │√
埃及 │√ │ │√
萨尔瓦多 │√ │ │√
赤道几内亚 │√ │√ │√
埃塞俄比亚 │√ │√ │√
斐济 │√ │ │
法属圭亚那 │√ │√ │√
法属玻利尼西亚 │√ │ │
加篷 │√ │√ │√
冈比亚 │√ │√ │√
加纳 │√ │ │√
希腊 │√ │√ │
格林纳达 │√ │ │
瓜德罗普岛 │√ │ │
危地马拉 │√ │ │√
几内亚 │√ │√ │√
几内亚-比绍 │√ │√ │√
圭亚那 │√ │√ │√
海地 │√ │ │√
洪都拉斯 │√ │√ │√
印度 │√ │ │√
印度尼西亚 │√ │ │√
伊朗 │√ │ │√
伊拉克 │√ │ │√
象牙海岸 │√ │√ │√
牙买加 │√ │ │
肯尼亚 │√ │√ │√
基里巴斯共和国 │√ │ │
老挝 │√ │ │√
黎巴嫩 │√ │ │
莱索托 │√ │√ │√
利比里亚 │√ │√ │√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 │√ │√ │√
马达加斯加 │√ │√ │√
马拉维 │√ │√ │√
马来西亚 │√ │ │√
马尔代夫 │√ │ │√
马里 │√ │√ │√
马耳他 │√ │ │√
马提尼克岛 │√ │ │
毛里塔尼亚 │√ │√ │√
毛里求斯 │√ │ │√
墨西哥 │√ │ │√
芒特塞腊特 │√ │ │
摩洛哥 │ │ │√
莫桑比克 │√ │√ │√
纳米比亚 │√ │ │√
瑙鲁 │√ │ │
尼泊尔 │√ │ │√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 │ │
新喀里多尼亚和属地 │√ │ │
尼加拉瓜 │ │√ │√
尼日尔 │√ │√ │√
尼日利亚 │√ │√ │√
纽埃岛 │√ │ │
阿曼 │√ │ │
巴基斯坦 │√ │ │
巴拿马 │√ │√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 │
巴拉圭 │√ │ │
秘鲁 │√ │√ │√
菲律宾 │√ │ │
皮特克恩岛 │√ │ │
葡萄牙 │√ │ │
卡塔尔 │√ │ │
留尼汪 │√ │ │
卢旺达 │√ │ │√
圣卢西亚 │√ │√ │
圣评文森特和格林纳 │ │ │
丁斯群岛 │√ │ │
萨摩亚 │√ │ │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 │√ │√
沙特阿拉伯 │√ │ │√
塞内加尔 │√ │√ │√
塞拉里昂 │√ │√ │√
新加坡 │√ │ │
所罗门群岛 │√ │ │√
索马里 │√ │√ │√
南非 │√ │ │√
斯里兰卡 │√ │ │√
苏丹 │√ │√ │√
苏里南 │√ │√ │√
斯威士兰 │√ │ │√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 │ │√
泰国 │√ │ │√
多哥 │√ │√ │√
汤加 │√ │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 │
突尼斯 │√ │ │
土耳其 │ │ │√
图瓦卢 │√ │ │
乌干达 │√ │√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 │√
喀麦隆 │√ │√ │√
委内瑞拉 │ │√ │√
越南 │√ │ │√
也门 │√ │ │√
扎伊尔 │√ │√ │√
赞比亚 │√ │√ │√
津巴布韦 │√ │ │√
坦桑尼亚 │√ │√ │√
上沃尔特 │√ │√ │√
瓦努阿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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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黄热病(一)是指外国来自黄热病疫区的入境人员要求接种证书;
2.黄热病(二)是指我国要求我出国人员前往下列国家必须实施黄热病预防
接种;
3.疟疾(三)是指我国要求我出国人员前往下列国家应当实施预防服药和采
取防蚊等措施。